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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5-18 作者: 文章来源: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浏览量:

        根据《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现开展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博士启动专项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1970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语言、艺术及体育学科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 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3. 已经承担过两项及以上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或者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与“吉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吉林大学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后备人选培育计划”、“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领袖培育计划、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等学校其他资助计划不能兼得立项。
        4. 各类项目不设申报指南,采取自主选题的方式进行申报,但自主选题不得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
        5. 承担各级各类项目未按要求通过中期检查、未按计划使用经费或结项,对学校科研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
        1. 资助范围
        本项目用于资助我校青年教师开展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研究。2015年度在此类项目类别下增设外籍学者研究专项,用以支持在我校长期工作的外籍学者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发挥个人专长,开展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研究。
         2. 资助规模
         计划立项40项左右,每项资助3万元。
        3. 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项目成果为专著,须在出版社公开出版;结项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至少有3项成果符合《吉林大学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且其中有1项成果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C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结项成果符合B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须有至少2项成果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
       (2)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获准立项;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准立项。
       (3)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且获资助经费累计15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以上;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获资助经费累计6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以上。 
      (二)博士启动专项
       1. 资助范围
       本项目用于资助2014年留(来)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开展研究工作。
       2. 资助规模
       本年度拟资助项目共计18项(名单见附件1),每项资助3万元。
       3. 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项目成果为专著,须在出版社公开出版;结项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至少有3项成果符合《吉林大学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且其中有1项成果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C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结项成果符合B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须有至少2项成果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
       (2)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获准立项;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获准立项。
       (3)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且获资助经费累计15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以上;语言、艺术、体育等学科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获资助经费累计6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以上。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人填报《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活页(附件3)。填写申请书时,项目执行期间按照2015年6月—2017年6月填写。
        2. 申报人登陆社会科学处科研管理系统(http://59.72.0.2/business/website/mainPageIndex.do),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和活页打包压缩后上传至“校级项目”相应申报计划栏目下。压缩包命名规则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
        3.各类项目须提交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3份、相应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书和活页须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请务必保证电子版和纸版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申请书电子版命名规则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规则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活页”。
       4. 本次申报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各位拟申报老师于5月19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科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联系人:李萌 联系电话:85166292 电子邮箱:limeng@jl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1
附件2
附件3